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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淡浮文物收藏院是泰国国王钦赐泰国淡浮院院长、泰国著名潮人领袖郭丰源先生倡导修建的,淡浮院主殿命名为“交泰殿”,其函意之一即是中泰两国的文化交流。此次明清档案展览中“中泰友好交往”部分,是首次展出的部分清朝政府与泰国交往的历史档案,鲜为人知的档案史料真实地反映了清代中泰的贸易交流情况,对我们了解清代潮州的历史文化以及潮州与泰国的经济文化交流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历史上潮州就与泰国有着传统的贸易往来,潮州地方官员甚至不顾清政府“一口通商”的规定,擅自允许泰国货船停泊在潮州的港口,为到潮州府海澄县的泰国货船发放由潮州驶往江浙等沿海地区行销货物的护牌。清朝时期,泰国称为暹罗国,暹罗国(即今泰国)国王郑昭原籍广东潮州,当暹罗国贡使来华时,两广总督特别选派潮州府官员陪同照料贡使由广州进京觐见皇帝。
泰国地处东西交通要冲,中泰两国人民在“海上丝绸之路”频繁接触往来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早在宋代政和五年(1115年)两国人民已开始友好交往,元明以来中泰贸易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两国的经济繁荣和文化交流。清代从顺治九年(1652年)暹罗国遣使来华开始,至光绪八年(1882年)暹罗国正式放弃两国的朝贡关系止,暹罗国共遣使到中国四十余次,清廷对暹罗使者以贵宾相待,以厚礼回报。康熙二年(1663年)清政府规定暹罗国贡期三年一供,每次朝贡由主贡船和护贡船二艘组成。贡船到广州外洋后,广东督抚随即派官兵迎护贡船驶入内河停泊,开仓验货,贡使等一行人被安排在馆
驿住下。广东巡抚衙署要为贡使等人量体裁衣,置办冬装后,再由选派的文武官员护送贡使进京。每次贡使到达广州,两广总督或广东巡抚需将贡使入境日期和从广州起程赴京日期及时奏报朝廷,并将贡使起程日期通知贡使进京途经省区的督抚大吏。贡使从广州进京,除沿途所经省份派出官员在本省地界内照顾护送外,广东省还要专门挑选文武官员全程陪同贡使。此次展出一件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广东巡抚图萨布的奏折,能大致反映出暹罗朝贡的情况。因为潮州和泰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州巡抚会同两广总督特别遴选潮州府通判张炯、守备武英到广州全程照料护送贡使的朝贡活动。乾隆时期,暹罗国王郑昭原籍广东潮州,对潮州有较深厚的感情,并为潮州人移居暹罗大开方便之门。郑昭生前嘱其子郑华“勿改旧制,虔修朝贡”,乾隆五十一年郑华遣使到广州入贡,广东巡抚特别选派其家乡的官员陪同照料进京,考虑得十分周到细致。
虽然清朝在康熙七年(1668年)规定暹罗国朝贡三年一次,道光十九年(1839年)又改为暹罗国“四年遣使朝贡一次”,但在中泰两国交往中,暹罗国并未执行三年或四年一次朝贡,暹罗国的贡船几乎年年来华,其主要目的是借朝贡之名,行贸易之实。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乾隆皇帝的上谕指出:“暹罗国每年正副贡船到关,其随带之船至十余只之多,又有籍名探贡船只,俱属内地商船,所带货物甚多。”乾隆的上谕明显地说明乾隆帝对中暹两国的贸易情况是清楚的,对暹罗国借朝贡之名进行贸易也是默许的。此次展出了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暹罗国王郑华进贡物品清单。暹罗朝贡船上大多由华侨担任通事、船长、水手,这其中有很多是潮州籍的移民。
清雍正和乾隆时期,中国急需进口大量暹罗米,主要是旅暹潮籍华侨和潮汕等沿海地区的富贾和船工在经营并运输大米,潮州与南洋的航运最早就是从中暹大米贸易开始的。原籍潮州的暹罗国王郑昭登基后,给予“红头船”潮州商人特殊的恩惠,潮州府属澄海县的樟林港很快成为潮州地区与暹罗进行“红头船贸易”的繁荣港口。从雍正至道光年间(1723—1850年),潮州人移居暹罗等东南亚国家的人数大约有五十万至一百万,其中60%的潮州移民是从樟林港乘“红头船”到达暹罗的。至1858年“红头船”时代结束,暹罗约有华侨一百五十万人,潮州籍移民占据多数。当时暹罗大片土地未被开垦,尤其是大面积荒芜的丛林、沼泽、盐碱地,即使是土地肥沃的河流盆地,也因当地劳动力不足,而未能充分利用。由于大批中国移民定居暹罗农村,普遍采用了国内先进的农业技术如分秧移植法种植稻田,大大提高了稻米的产量。潮州移民从粮食的种植到大米的运输及买卖,为中泰两国大米贸易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而这一时期,由于中国人口的增加和部分地区的灾害,中国急需进口大米。虽然雍正五年(1727年)中国已允许泰国大米进口,但大米进口数量有限,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到乾隆年间,清政府只得对进口大米采取奖励政策,减免装载大米货船的货物税,鼓励东南亚各国货船搭载大米来华贸易。乾隆时期广东省人口增长较快,粮食供应缺口较大,急需从泰国进口大米。乾隆皇帝一直以天朝大国自傲,严格控制物品进口,但为了解决粮食短缺,除免除大米关税外,还对外商予以“格外加恩”。但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仅仅依靠外商洋船进口粮食仍不能完全缓解粮食紧张的矛盾,为此闽浙总督上奏乾隆皇帝,提出:“凡内地商民有自备资本,领照赴暹罗等国运米回闽,二千石以内者,循例由督抚分别奖励。如运至二千石以上者,按数分别生监民人奏请赏给职衔顶戴。”两广总督也向朝廷要求按照闽浙总督提出的办法执行,以解决粮食供应的短缺。在中国历史上因一次运米二千石以上即给予官衔的规定还鲜有记载,足见广东、福建等地对进口大米需求的迫切。在清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鼓励下,从乾隆十九年到乾隆二十三年(1754——1758年)每年进口的暹罗大米多达90000——120000石,这其中有很多是暹罗潮州籍华人以及潮州府澄海等县商人、船户运回的大米。
潮州移民在暹罗所从事的胡椒种植,其产量占暹罗全国产量的百分之九十,其质量超过印尼生产的胡椒,成为暹罗重要的出口产品,而中国又是暹罗胡椒的主要销售市场,这一成果自然离不开潮州籍民众的辛勤劳动。潮州是清代国内最重要的甘蔗种植区之一,赤、白糖是其主要的输出品。移居暹罗的潮州人将甘蔗种植技术带到暹罗,在暹罗大规模地发展甘蔗生产,并使蔗糖成为暹罗的又一大类出口商品。暹罗出口商品的增加和发展,不仅有利于暹罗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中暹之间的贸易往来。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朱批奏折中有一定数量的关于中暹两国贸易内容的档案,如嘉庆十八年(1813年)两广总督蒋攸銛奏报乾隆皇帝:“粤省丰顺县民徐茂上年在暹罗领驾洋船与澄海县民装胡椒、苏木等货售卖后,因随风收泊澄海汕脚地方,投王云记货行报税发卖。”清代潮州与南洋的船运是从中暹大米贸易开始的,继而发展到多种经营,潮州在中暹贸易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在中暹两国贸易中,潮州府的官员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乾隆二十二年至道光二十年(1757年——1840年)清政府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外国商船只能在清政府指定的口岸停泊,像潮州府东陇港这样的小关口是不允许外国商船停靠和进行商业活动的。东陇港是韩江三角洲北部边缘北溪的入海口,为清代粤东最重要的近海帆船贸易口岸樟林的外港。这次展出的嘉庆十二年(1807年)两广总督吴熊光的奏折中却提到:“据澄海县查复,各前县任内均有暹罗船驶至,装载苏木树皮等物,投报东陇税口,投纳开仓,向无牌照。其有阻滞不能及时回国时,就由当地换载糖斤赴江浙行销,由县给予护牌,以凭各口岸查验,数十年来相沿已久。”奏折说明暹罗货船长期使用东陇港作为停泊交易的码头,并利用东陇港进行转口贸易。潮州府官员非但没有执行清廷“一口通商”的规定,甚至私自发给暹罗船只进入内地贩卖货物的护牌。他们为什么会如此大胆呢,一是因为潮州主要经济作物是甘蔗,蔗糖的出口一直高居我国各通商口岸之首,从潮州运蔗糖到江浙贩卖,运回丝绸,是它的重要经济收入。二是因为暹罗国王郑昭给清政府的表文中曾要求:“暹土初安,府军空虚,建整城廓费用无资,止有土产货物。欲发船载贩厦门宁波等处,请给牌照”。乾隆皇帝拒绝了暹罗的这一请求,郑昭原籍的潮州官员就为他开通了家乡的贸易港口,并以暹罗船因天气等原因滞留潮州为理由,为其提供到江浙贩货的护牌。当然这是双方互利的贸易,但潮州官员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两广总督吴熊光的奏折中就提出要追究各级官员的职责,给予严厉的处罚。
从潮州移民为暹罗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到潮州与暹罗的贸易往来为国内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都充分说明潮州在发展中泰两国友好交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就如现在泰国大米在中国有很高的知名度,但人们或许不清楚几百年前潮州民众为中泰两国大米贸易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泰国的潮州籍华侨人数大约有数百万,占据泰国华侨的80%之多,他们和家乡的人民为中泰友好交流所作的贡献,为潮州的发展所作的贡献,是我们潮州人民的骄傲,更是潮州后代子孙应该了解的真实历史。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林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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